交通强制保险的转让是跟随车主,而不是跟随车主,也就是说,当车辆转让时,交通强制保险也会转让给新车主。此时,新车主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保险人的要求,然后将车辆的交通强制保险和一些商业保险直接转让给新车主,即可。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车辆所有权转让时,车主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现在主要保险公司已经改变了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整个过程相对简单。

如何将交强险转让给新车主?

1.交通强制保险转让前,原车主需车辆管理处申请车辆转让。

2.然后原车主需要办理变更手续,以及转让后的驾照和车辆销售的交易发票,以及强制保险的保单和原投保人的身份证,以及车辆转让后新车主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强制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收到原车主转让申请后,将免费批改,需要打印批改表,详细说明车辆转让强制保险、被保险人、车牌号、驾照等变更。

4.保险公司完成后,原车主只需将批改单和原保单与车辆直接交给新车主,即可将强制保险转让给新车主。

广告位不存在!
收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