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驾驶证记满12分

便不得驾驶机动车

那么

此时若发生交通事故

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请看孟州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的一天晚上,刘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肇事后,刘某驾车逃逸。经交通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事故发生时,刘某驾驶证的状态为,记满12分、停止使用、扣留、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因赔偿问题,李某将刘某、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被告刘某称其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被告某保险公司称刘某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损害后果,刘某无证驾驶并逃逸,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之后可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该案事故发生时,被告刘某的驾驶证属于记满12分、停止使用、扣留、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的状态,所以,事故发生时其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的人伤损失先行赔偿,之后可在赔偿范围内向刘某行使追偿权。
 

法官说法


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需要区分情况判定。该案中,驾驶人的驾驶证处于记满12分、停止使用、扣留、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状态,说明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不持有驾驶证,不具有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如果驾驶人存在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但在事故发生时并不存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等情形,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表明,当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记分满12分时,仅代表机动车驾驶人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也就是说,驾驶人在记满12分时,如管理部门未扣留其证照,则驾驶人仍持有准驾证明,不符合“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
此外,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受害人有权据此主张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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