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转让交通事故是受让人的责任,即买方的责任,因为这也反映在也反映在中国法律中,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但由于车辆已交付或卖给买方,此时,卖方没有控制车辆的驾驶权,也没有继续从车辆的驾驶和运营中获得经济利益。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卖方不需要对委托出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虽然不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也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即机动车销售非所有权转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必须有相关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为了后续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应该在销售当天完成所有权转让,不要拖延时间。

  

机动车需要带来许多转让相关信息,包括车辆驾驶证及其复印件、车辆登记证、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购置税和强制保险凭证、双方身份证和居留证、旧机动车销售合同等有效证件和凭证可以到车辆管理办公室办理车辆转让。转让的成本约为数百元到数千元,由于地方不同,价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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