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性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机动车必须购买的强制性保险,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一般来说,当汽车在第一年购买时,保费是固定的,保费根据汽车的座位数量和性能而有所不同。例如,汽车是家庭汽车,座位越高,保费越高,私家车的保费明显低于运营车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年强制保险价格为950元,6座以下家庭用车;

第一年强制保险价格为1100元;

第一年强制保险价格为1000元;

第一年强制保险费为1130元,6座及以上企业非经营性车辆;

5.承载能量小于2t第一年强制保险价为1850元;

6.承载能力大于2t,小于<5t第一年强制保险价为3070元;

7.承载能力大于5t,小于10t第一年强制保险险价格是3450元。

2020年,银监会调整了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具体调整如下:

1、新责任限额制度内容明确,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每起事故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万元。被保险人不承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与原赔偿责任限额相比,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除不变的财产损害赔偿限额外有了很大的提高。

3、新浮动系数格式的内容很清楚。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分为五类。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费率浮动方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补偿费率差异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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