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根据有关规定,强制保险的承保范围为: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车辆造成受害人,但不包括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受害人的死亡和残疾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

因此,交通强制保险的作用是确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依法获得赔偿,从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强制保险的最大优势是,被保险人是否负责,保险人可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与商业第三方保险的数十项豁免规定相比,强制保险可以提供更广泛的保护。

此外,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保险。从保护内容来看,强制交通保险在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时起着一定的作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是司机和车辆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强险不予赔偿,即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预付救助费,也可以向受害人追偿: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保险机动车在盗窃、抢劫过程中发生事故;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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